非本单位职工构成职务侵占吗
非本单位职工通常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,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应当是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。非本单位职工由于不具备这些单位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和职责,一般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。
然而,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非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共谋,利用职员的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,他们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。此外,某些情况下,如合同工、临时工等,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也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。
总结如下:
非本单位职工单独行为一般不构成职务侵占罪。
非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共谋可能构成共同犯罪。
特定情况下,如合同工、临时工等,可能存在构成职务侵占罪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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